OKURA by 2ndSTREET網站服務使用條款
第1條 服務概要
- 1. 本網站 及OKURA by 2nd STREET由臺灣極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。
- 2. 本網站服務使用條款(以下稱「本條款」)中所稱之使用者是指所有瀏覽及使用本網站之對象。
- 3. 本公司不須經使用者之同意,有權隨時修改、變更、增加或廢除本條款一部或全部之內容。
- 4. 若有個別規定時,使用者應遵守本條款及個別規定。
- 5. 本條款與個別規定內容有所不同之處時,則應優先適用個別規定。
第2條 智慧財產權
- 1. OKURA by 2nd STREET、Okura、Ookura、2nd STREET的名稱及標誌皆為是本公司、GEO HOLDINGS CORPORATION股份有限公司(日本)、以及大藏HOLDINGS (以下稱「本公司集團」)擁有註冊之商標 (含申請中),如欲使用須經本公司許可後方可使用。
- 2. 本網站所刊登之商品圖像為本公司、本公司集團拍攝及擁有著作權,包含經刊登後售出之商品圖像。
- 3. 除另有規定外,在本網站服務中所有內容均屬於本公司、本公司集團或原權利人所有之著作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。
- 4. 使用者未經權利人事先授權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使用、轉載、複製或轉讓。
第3條 來店預約及收購
- 1. 透過本網站及OKURA by 2nd STREET的LINE官方帳號進行預約來店收購,或是接收到收購參考金額之通知時,並非指涉本公司保證必能收購或以此金額作為收購金額。本公司將會經實際鑑定後提供收購金額。
- 2. 本網站上登載之收購參考金額,可能因本公司集團的實體店舖、其他服務項目、或開店區域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第4條 中止使用及解約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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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公司不需事前告知,在不違反法律之範圍內,得逕行中止交易或拒絕提供服務:
- (1) 違反本網站服務使用條款
- (2) 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冒充他人,提供虛假或不正當的資料
- (3) 利用本網站服務進行贓物、贗品等物品收購,或有犯罪為目的之疑慮
- (4) 持續或反覆對本公司造成業務上之困擾,妨礙等行為
- (5) 對其他使用者、第三者或本公司造成困擾、損失或不利,或恐會導致此類結果之行為
- (6) 違反法律之行為
- (7) 其他經本公司以合理正當的理由認定為不符合使用範圍之對象
- 2. 本公司依本條前項解除使用契約等時,使用者應立即履行所有對本公司所負擔之債務。另,非該當過失責任之情形時,本公司對已支付費用等款項,不負有退還款項之義務。
第5條 本服務使用條款及個別規定之修訂權利
- 1. 本公司不需經使用者之同意,有權隨時修改、變更、增加本條款及個別規定之內容。使用者於任何變動後仍繼續使用本公司網站服務時,視為已確實閱讀、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最新版之服務使用條款及個別規定。
- 2. 變更後之本條款、個別規定,除另有規定外,應於公佈其內容之時起生效。
第6條 本網站服務之使用
- 1. 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所需準備之軟體、通訊設備、硬體等設備,及使用網際網路連接所需之契約,皆為使用者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。
- 2. 使用本網站服務時產生之通訊費用皆為使用者負擔。
- 3. 使用者對其透過本網站服務傳送之資訊應自負責任,且不得傳送對本公司造成任何困擾或有損害之虞之資訊。
- 4. 使用本網站服務時,使用者導致第三者之損害或發生糾紛時,使用者應自行承擔責任及損害賠償等之責,或解決其糾紛,且不得造成本公司任何困擾或損害。
第7條 免責聲明
- 1. 使用本網站服務(含本網站所使用之第三方服務),使用者知悉透過網際網路傳送個人資料等行為時,個人資訊恐有外洩等風險存在,亦視為在自行承擔責任下所進行之行為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- 2. 本服務內容及使用者透過本服務所獲得的資訊之完整性、正確性、合適性、有用性等,除法律認定屬於免責權以外範圍,本公司不負任何保證。
- 3. 對於使用者在利用本網站服務時所使用的設備(使用者資料庫伺服器等)、或經使用者已授權第三方存儲所積累的任何數據等之遺失、損壞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偽造資料等,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- 4. 除是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外,對使用者透過使用本網站服務所導致之損失(含與第三者之間發生糾紛所導致)、無法使用本網站服務所導致之損失,及違反本條款或個別規定所導致之損失,本公司均不負任何損害賠償及其他責任。
- 5.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導致本公司造成損失時,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第8條 個人資料保護
本公司將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範來使用您的資料,有關隱私權政策請至2nd STREET網站詳閱,如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,視為同意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。
第9條 服務中止
遇有該當下列情形之一,得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務:
- (1) 定期或緊急進行本網站服務之電腦系統維護或檢修
- (2) 發生火災、停電、天災、地震等不可抗力歸責事由導致使本網站服務無法運作
- (3) 發生戰爭、內亂、暴動、抗議等事由導致使本網站服務無法運作
- (4) 本網站服務發生電腦系統故障、第三者非法存取、電腦病毒感染等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服務
- (5) 因法律等規定而無法提供服務
- (6) 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中止之情況
第10條 可分離性
若本服務條款的一部分條款無效、違法或無法執行時,其他條款之有效性、合法性及可執行性,且效力將不受其影響。
第11條 管轄法院
本條款之解釋或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如雙方產生爭議訴訟之必要時,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